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2)负责办理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一审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的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承办对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进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侵害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对公益诉讼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办理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3)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受理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承担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4)负责接收群众控告、申诉,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发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对诉讼中的违法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监督并配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二)2024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良庆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坚持以办案促稳定。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良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一)坚定不移推动“政治建检”,以更强政治担当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四)锻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本级单位的单位性质是行政,经费管理方式是全额拨款。
我院有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派驻大塘检察室。
2.所属单位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性质是行政,经费管理方式是全额拨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038006,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我院核定编制40人,其中政法编制36人,工勤编人员4人。
截至2023年年底,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9人,其中政法编制35人,工勤编4人。聘用人员58人。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2102.1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2.5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5.单位资金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159.62万元。
(二)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支出总预算2102.19万元,较2023年度预算数1792.51万元,增加309.68万元,增长17.28%。
1.2024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752.8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9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01.0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75.38万元。
2.2024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943.15万元。
01基本工资170.59万元。
02津贴补贴177.10万元。
03奖金266.75万元。
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50万元。
09职业年金缴费50.25万元。
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20万元。
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0.32万元。
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万元。
13住房公积金75.38万元。
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43.33万元。
01办公费7.08万元。
02印刷费1.56万元。
05水费1.94万元。
06电费6.51万元。
07邮电费10.46万元。
11差旅费19.00万元。
13维修(护)费1.32万元。
15会议费2.99万元。
16培训费1.94万元。
17公务接待费1.50万元。
28工会经费12.56万元。
29福利费2.96万元。
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3万元。
39其他交通费用34.86万元。
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1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22.18万元。
02退休费22.18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1)工资福利支出(类)344.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553.67万元。
(3)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类)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类)95.85万元。
(三)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1942.58万元,比2023年增加150.07万元,增长8.37%。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单位资金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4年结转结余159.62万元,比2023年增加159.62万元,增长100%。由良庆城区保障的部分人员经费已全额上划至市本级保障。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10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210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0.00万元。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0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10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00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公共安全支出(类)预算数为1752.87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支出,其中:检察(款)行政运行(项)760.20万元;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5.69万元;检察(款)检察监督(项)866.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预算数为172.93万元,主要用于:本院工作人员单位部分社保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18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0.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0.2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预算数为101.0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院工作人员医保单位部分支出。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0.2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0.3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0.5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预算数为75.3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院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支出。其中: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5.3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03万元,比2023年预算21.03万元减少2.00万元,同比下降9.5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23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1.50万元,比2023年预算1.50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00%,与2023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23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17.53万元,比2023年预算19.53万元减少2.00万元,同比下降10.24%,公务用车保有数量减少。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43.33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3年预算增加5.65万元,增长4.10%,在编人员调入及录用3人,导致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06.91万元,同比增加43.37万元,增长26.5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特级档案室升级增加采购需求。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94.9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5.88%,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7.08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例10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11.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4.12%,适宜由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预算1.56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比100%)。。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4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金额92.89万元,其中:物业经费项目预算金额92.89万元,主要购买物业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五)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预算所有项目均已编制绩效目标,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金额877.64万元。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038006_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 (2).pdf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_[038006]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