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接待须知
一、参与方式
检察长接待室设在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原则上实行预约安排的接访方式。每次检察长接待日的三天以前,到检察长接待室进行预约登记。当日来访而未预约的,应视当日接访情况和来访的内容决定是否接访,当日未安排接访的,按预约程序处理。
二、接访案件范围
1、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
2、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
3、社会影响大、办理难度大,需要检察长协调的案件;
4、检察长认为需要接访的其他案件。
三、接访程序
1、来访人须先填写《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来访登记表》,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2、一案多人来访的,一般安排一至三人与检察长接访;
3、检察长接访的案件,各有关部门按检察长批示办理,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控告申诉检察科。
四、接访纪律
1、不得携带刀械和其他违禁物品进入候接大厅和接访室;
2、未经许可不得携带录音和摄像器材进入候接大厅和接访室;
3、须听从检察人员的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发表过激言论和散布不实的言论;
4、须保持接待室及用具的卫生整洁,损坏公物和设施者要赔偿;
5、违反规定的来访人员,经劝告和教育无效的由法警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