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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物品保管员职责
时间:2018-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涉案物品保管员职责

 

一、涉案物品保管员由案管中心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涉案物品进行管理,并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二、负责对入库涉案物品的严格审查,在办理涉案物品交接时,认真、规范审查移交保管的涉案物品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材料是否齐全,涉案物品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密封、是否与清单相符,是否按时、按规录入业务系统。对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的涉案物品,及时办理交接、入库手续。

三、负责对涉案物品流转的管理。对办案人员临时调用、借用涉案物品时,严格审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材料是否齐备、物品与清单是否相符,按照规定办理出库手续。借用、调用期限届满时,及时督促办案人员办理返还手续。

四、负责对涉案物品的管理进行台账登记,依托业务系统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涉案物品实行双台账登记制度,设置涉案物品保管登记簿,对涉案物品实行一案一台账、一物一标签,详细登记涉案物品的入库、调用、借用及出库情况,确保不同案件的物品管理一目了然。

五、负责对涉案物品进行监督。涉案物品保管员依托统一业务系统和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对涉案财物的入库、处理等进行监管,对案件办结的,及时督促办案部门对涉案物品进行处理,并严格对处理审查手续、材料进行审查,办理涉案物品的出库手续。对检查中发现办案部门违法扣押、查封涉案物品或者不按规定保管、处理涉案物品的,要及时提出意见,督促办案部门改正。

六、负责对涉案物品的日常检查。涉案物品保管员要认真保管涉案物品,应当经常对涉案物品进行检查,对在库涉案物品进行定期清点,定期与账上、财物管理系统内物品核对,防止丢失、损毁、变质。不得私自变卖、挪用、调换、贪污或者擅自处理涉案财物。

七、认真履行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涉案物品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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