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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4-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南宁市良庆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晓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以来,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要求,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大检察官研讨班、全区市分院检察长研讨班等会议的工作部署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有新提升。一年来,共有26个集体61人次获评市级以上表彰,其中,国家级荣誉5个集体3人次,自治区级荣誉13个集体26人次。

一年来,我们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共办理各类案件2213件,同比上升33.63%1个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防止“脱漏管”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典型案例,1个案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百案评析”典型案例,连续三年有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5个案件获评自治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连续三年有案例入选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在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我们坚持以全面实施“五大强检举措”为抓手,全方位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1个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1案件管理工作培训课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管理类精品课程;1项行政检察工作经验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推广转发;1团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优秀论辩奖获得者裴昱,广西三八红旗手赖金静,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业务标兵贺君等先进典型;获评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7项工作在全国、全区作经验发言;承担自治区级、市级改革任务6项,其中“检法公行”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新格局入选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4篇检察理论成果入选广西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老挝高级检察官法官研修班、全国部分地区机关单位前来学习交流48600余人,形成了可复制推广、具有良好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的良庆检察“样本”。

具体来说,我们突出抓好以下“五件大事”:

一、强化政治忠诚,把讲政治的要求更深融入检察履职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并把政治能力提升作为各类培训“必修课”,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城区党委、城区党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敏感案件19次,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统一起来,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服务发展、深化治理。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建功新时代 创新在基层”等活动要求,持续落实三年质量提升行动,以检察履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落实以学促干要求。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搭建“旱地改水田”法律监督模型,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城区检察院新时代“一团火”守正创新检察品牌入选全区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典型案例。组织干警参加城区“砥砺新作为 建功新时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获二等奖。

二、强化维安护稳的检察职能,为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担当履职维护安全稳定。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9241331人,审查起诉案件9851342人。积极参与南宁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建设,严厉打击涉毒案件,共批准逮捕涉毒犯罪7092人,起诉涉毒犯罪69108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批捕涉及电信诈骗案件136221人,起诉146277人。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恶案22人。主动与城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交流,强化涉黑恶线索排查,深入各镇(街道)了解黑恶犯罪情况。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切实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平安护航首届全国学青会、2023年环公路自行车巡回赛(南宁站)绕城赛。

全力助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作为自治区检察院重点创新工作联系点——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项目的基层检察院,城区检察院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年办理涉自贸区案件897件。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切实防范化解区域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破坏五象新区建设发展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如在办理某企业被电信网络诈骗2000多万元的案件中,严厉打击犯罪,积极追赃挽损,严格依法履职,并为企业开展财务管理整改提出检察建议。完善服务对接机制,畅通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渠道。研发推广“云检企”服务平台,做到“无事不扰,有呼必应”,“亲”“清”新型检商关系更加牢固。组织开展2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交流会,与城区10余家行政机关共同研讨合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举措。联合城区工商联邀请近30名各类市场主体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倾听问题诉求,解答困惑疑问,为优化城区法治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创立“一案四查”+“联合会审”工作机制,全年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26件,同比上升62.5%,案件涉及领域广,包括日化品、酒类、肥料等民生领域。办理的“蓝某亮”注册商标侵权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两次在全区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聚焦涉农知识产权保护,办理跨三省茶叶商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南宁某公司化肥产品“某庄园”注册商标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调查研究,与上级院一同开展“知识产权使用与保护”调研,走访企业专题调研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和商标使用情况。召开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工作情况,检察日报、广西日报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

释放数字检察监督效能。深度应用“简案快办”系统,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实现审查报告等10类文书自动生成,共办理案件106106人,办案效率提高约五倍。搭建的“旱地改水田”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二等奖。2023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联合组织中央网络媒体开展“新媒体走基层看检察”公益诉讼主题采访活动,城区检察院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的工作做法及成效获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最高检微博等集中报道。

三、强化人民至上的检察宗旨,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板。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面落实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回复率达100%,主动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接待来信来访144件,受理控告申诉案件82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1.8万元。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全国妇联权益部调研组到南宁市调研指导司法救助工作时,城区检察院在会上就司法救助工作作经验发言。开展控告申诉公开听证9次,院领导接待信访群众70135。通过院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开展听证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院领导带头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5件,占控告申诉案件的30.4%。探索建立与公安机关联合接访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接访10次,助推信访矛盾化解。探索多元化矛盾化解实现路径,用“五心四声”工作为群众传递源源不断的检察温情“五心四声”为民办实事团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优秀团队。

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继续推进“点单式”服务,做到一站式接待、一揽子办理、一条龙服务,积极依法解决群众信访诉求。根据来访群众“点单”需求,员额检察官接访116205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19次,参与听证8次;听证员参与听证12次;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咨询12次;开展家庭教育、预防校园欺凌等线上线下普法教育41次。

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71108人,批准逮捕3453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6295人,起诉4468人,不起诉12人,附条件不起诉1318人。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抓实校园安全管理,共有16名检察干警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网络犯罪、防范性侵害的法治宣传活动共计41场。联合城区公安、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推进良庆象心工作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范家庭暴力、推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全区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单位。发挥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作用,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酒店住宿登记、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助推行业治理。

四、强化法律监督的检察职责,在维护公平正义中推进法治建设

提质增效做优刑事检察。深化与城区公安分局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1517人,监督撤案56人,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39件,引导公安机关准确高效收集证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获评2023年度全区示范性办公室。与城区法院协作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发现应移送而未移送立案执行11人;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发现暂予监外执行漏管案件11人;联合城区公安分局对社区矫正在矫人员在南宁市外的轨迹进行查询,并与城区司法局提供的请假材料进行核对,通过电话或者面对面询问的方式,发现存在10名在矫人员脱管的情况。

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检察案件45件,制发检察建议13件,采纳13。进一步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做优、做强和做实生效裁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监督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2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18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在执行活动监督上,重点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等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积极能动履职,开展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支持起诉工作,通过与司法局签订案件线索共享与移送机制,立案受理6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结案6件,决定支持起诉2件,支持起诉意见均获得法院采纳。

主动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受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25件,制发检察建议20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跟进监督检察意见书送达后行政机关长期不行使职权案件2件。协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1件案件的公开听证,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承担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部署的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辅助筛查案件线索,发现案件线索36条,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整改,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办案一体化机制,将有关线索向上级院移送推动该类问题在自治区范围内得到有效防治落实“一手托两家”“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的理念,开展各种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涉及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成功化解涉企业行政争议1件;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办理相关案件15件。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建立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案件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共制发检察意见书47份。

稳健拓展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共立案59件,制发检察建议24件。加大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办理涉耕地、水、渔业资源和八尺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27件,追偿生态环境功能损失和渔业等资源损失近100万元,让绿色成为城区发展最动人的底色。认真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督促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15件,其中办理的督促加强猪肉质量监管行政公益诉讼案等2件案件获评自治区典型案件。密切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等问题,办理上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让特殊群体感受到检察温度。开展保护英烈权益专项行动,办理督促管护城区烈士纪念设施公益诉讼案件,捍卫英烈荣光,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 强化人才培养,锻造符合检察工作现代化要求的检察队伍

完善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工作机制。建立以月、季度、半年、年度为时间节点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在检察官考核指标中新增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办理等内容,以考核促进检察官与时俱进落实好新时代检察理念。推进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以案件专项评查与检务督察、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相结合,形成内外监督合力。

激活人才队伍管理继续实施“461”人才培养工程,从后备人才、业务骨干、业务标兵、业务专家四个梯度搭建人才成长阶梯。积极开展领军人才培养,推荐1名知识产权办案骨干到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跟班学习,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能。

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两高一部”《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精神,每季度对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检察官办理案件数量情况进行公示,年内累计公示46件。从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院干警累计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6件,排查认定违反“三个规定”问题0件。管住守好意识形态工作阵地,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网络新媒体运营管理。发布原创检察宣传作品139条,获国家级媒体采用34条,微博、头条号获评全区检察新媒体优秀账号,1部微动漫作品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微动漫作品奖。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接受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检察履职情况专题视察,主动向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6次。落实检察官进驻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机制,及时通报检察工作信息,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站、点活动,检察官进站、点16个,联系人大代表42人,收集意见建议12条,其中涉及检察院的6条已全部办理完毕。迎接城区政协知识产权保护情况民主监督视察,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2700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公开听证会、法治进校园等检务活动。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审查、公开送达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依法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20条,不断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取得的每一项收获,都是城区党委正确领导、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城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城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上还需持续深化;二是延伸检察职能,服务自贸区(南宁片区)法治营商环境的举措仍需再精准,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仍需细化,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与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仍有差距;四是数字检察工作在“四大检察”业务中应用不平衡。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强化诉源治理,坚持以办案促稳定。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入和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为良庆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坚定不移推动“政治建检”,以更强政治担当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中奋力争先,坚持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各级党委以及上级院部署要求,不断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成效转化为检察事业发展动能。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能动检察助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支持和服务保障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坚决依法维护城区社会安全稳定,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筑牢南方重要生态屏障,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深化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全方位提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依法打击破坏自贸区(南宁片区)市场秩序的各类犯罪,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

(三)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常态化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加大民生领域检察保护力度;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养老诈骗等涉民生领域犯罪;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依法维护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诉讼能力偏弱的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发力。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微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注重开展诉源治理,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锻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强化法律监督理念引领,加强新时代司法检察理念教育培训,开展业务研讨、典型示范等工作,使检察办案的质量、效率、效果统一于公平正义。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切实把“第一资源”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积极参加各条线检察业务竞赛,广泛开展技能比武、辩论赛、庭审观摩、跟庭考评等实战化练兵,让检察人才在实践中锻炼、在办案中成才。健全检察人才管理办法,围绕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骨干三个层次,以及检察业务类、理论研究类、综合行政类等不同类别,实行分层分类培养管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强对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促进检察人员绷紧廉洁从检这根弦。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强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各位代表,精神如炬,信念如磐。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聚焦城区党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笃定内心、砥砺奋进、勇毅前行,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用心用情用力为谱写良庆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1.相关用语说明

2.部分重大案件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五大强检举措”:2022331日,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五大强检举措”,即改革创新强检、科学管理强检、文明创建强检、开放共赢强检、科技赋能强检等五个强首府战略工作举措。该举措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更好服务南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是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工作最重要的载体和手段,本质上是把检察官实践检验成功的、可复制的办案经验技术化、工具化具有较强的业务属性和技术属性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数字检察工作要“业务主导”“重在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就是要服务业务、赋能业务进而融合业务,把着眼点和发力点放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问题、构建社会治理有效机制上。

③“检法公行”联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新格局:为推动解决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知识产权保护配合不足以及相互衔接不够等问题,城区检察院依托南宁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中心平台,跨区域、跨部门联动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创新构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衔接机制,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合力打造保护首府南宁知识产权共同体。

云检企”服务平台为方便、快捷地服务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不断满足新形势下各类市场主体需求,开设集信息收集、智能研判、分流调度、跟踪督办、结果反馈功能为一体的“云检企”服务平台。该平台坚持“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原则,设置了七个栏目:申请监督、法律咨询、意见建议、法律法规、涉企案例、专项行动、检察宣传,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群众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云检企”服务平台,根据自身需要提交相关诉求。检察机关可根据群众提交的诉求内容进行分流,转到各部门按规定办理。

一案四+“联合会审”工作机制指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后即同步审查是否存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线索,将案件线索统一管理、综合研判、同步办理,努力打造集批捕、起诉、监督、预防、服务、研究六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工作平台,实行知识产权“四大检察”综合履职。

五心四声:近年来,城区检察院以“实现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实质性化解”为目标,积极探索基层检察多元化矛盾化解实现路径,时刻将“接待群众热心、解答问题耐心、处理问题公心、为民办事诚心、让群众感到顺心”和“来有迎声、倾听心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的“五心四声”工作理念融入控申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中。

⑦“点单式”服务:为更好地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中,让人民群众当家做主,城区检察院探索建立“点单式”工作机制,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及该院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设置员额检察官、法律援助律师、听证员、心理咨询师、法治课等五项“点单”内容,群众可根据公布的人员简历、擅长业务领域等信息,依需求在线下或线上进行选择。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中指出,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设立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侦查活动和侦查监督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派专门人员共同负责。

⑨“雷霆2023”专项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2381日起至1031日,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雷霆2023”专项活动,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判决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做到应执尽执,促进执行活动依法、公正、规范、高效进行,推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执源治理和综合治理工作。

⑩“一手托两家”:行政检察既监督法院的行政诉讼活动、保障司法公正,又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这是法律赋予行政检察的基本职能,也是行政检察最鲜明的履职特色。

?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穿透”原是描述性用语,在行政检察中借鉴该词,主要是想体现“穿透”不囿于事物表象的特点,要“拨开云雾见天日”,强调对事物内部、原始、深层次的问题的逐层剖析。“穿透式”行政检察监督由表及里,依次监督审判权,促进依法行政,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参与社会治理,使行政检察监督在每个层次都有能动性举措,即每个层级都有发力点。

?行刑反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也称“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正向衔接和司法机关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行政处罚案件的反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决定不起诉的案件,需要向行政机关移送要求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书。








附件2


部分重大案件


1.良庆区检察院办理的苑某波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2023年广西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20226月,城区检察院办理了苑某波假冒注册商标案。苑某波在未取得“蓝某亮”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购买原材料调和、分装和装箱,并在外包装上使用“蓝某亮”注册商标对外销售。20222月至5月,苑某波通过销售假冒“蓝某亮”注册商标的洗衣液,获利129550元。城区检察院联动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有效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工作,完善认定侵权产品销售金额的证据链条,解决了销售金额的认定问题。充分发挥“外脑智库”模式的优势,通过邀请专家咨询委员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论证商标之间的“同一性”,有效解决案件办理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良庆区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某、潘某某、梁某某故意伤害案入选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民政厅、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妇联联合组织开展的2022年度广西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

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刘某某、潘某某、梁某某故意伤害案中,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未成年被害人陈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15000元。通过社会调查并结合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分别处理;并在办案中敏锐发现公益诉讼线索,针对案件暴露的酒吧违规接纳、招用未成年人的问题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6家机关针对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用未成年人等问题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娱乐场所276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68份,查封酒吧28家,推动娱乐场所有效整改,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3.良庆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花生油小作坊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城区检察院在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专项法律监督活动中,针对城区部分花生油小作坊生产经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于2022315日立案调查。办案人员通过现场勘验、询问、网上查询、特邀检察官助理提出意见等方式调查取证,证实存在多个小作坊违规生产销售花生油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形。2022422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开展了城乡花生油小作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城区71家花生油小作坊生产经营户进行行政检查,发现存在问题103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13份,立案查处4起,严格把控食品指标安全。

4.良庆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加强猪肉质量监管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入选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城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针对部分私宰猪肉未经检验检疫、化学成分残留可能超标,流入市场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于2021918日立案调查,查明涉多个机关权责,出现各部门权责不清,协同不足等问题。20211018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围绕农贸市场内外食用猪肉销售的监管部门、食用猪肉销售的证照要求和违法经营的行政执法等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厘清各相关行政机关之间权责边界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各机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联合执法,加强食用猪肉全流程的日常监管。对554家销售生猪肉的商铺或摊贩进行了检查,责令整改35家,查处5处非法私屠滥宰点。同时,主动公开公示猪肉检疫、检验、检测结果,让群众充分知悉和监督食用猪肉等农产品质量情况。

5.良庆区检察院办理的邹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获评2022年度全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听证典型案例。

邹某某认为潘某某在与其的民事诉讼中伪造相关证据,涉嫌虚假诉讼罪,申请城区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进行监督。城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本案涉案金额1200多万元,属于民刑交叉,案情疑难复杂。为了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方式,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城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担任听证员。听证员围绕本案争议焦点进行提问,积极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发表了专业、客观的意见,一致认为潘某某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法学专家还就合同的效力、虚假诉讼以及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等法律专业问题展开了进一步的释法说理。申诉人邹某某以及潘某某等人对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让其得以充分发表意见的工作方式和态度表示十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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