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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  日在南宁市良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祥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 我院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城区工作大局和打好“三大攻坚战”,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年来,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90件623人,批准逮捕338件513人,受理移送起诉535件764人,提起公诉408件602人;共排查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条,决定立案9件;检察监督纠正刑事、民事诉讼活动违法136件,提出抗诉3件。  

一、突出服务大局,助推城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政治担当,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院、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办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一是坚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办案团队,构建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工作机制。主动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和庭前会议、建议政法委召开工作协调会等保障措施,统一认识,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坚持依法扫黑除恶。对公安机关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提请逮捕的,经审查认定为黑恶势力案件11件31人,非黑恶势力5件15人;对公安机关以黑恶势力犯罪移送起诉的,经审查认定为黑恶势力案件4件22人,非黑恶势力案件9件29人。对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黑恶势力犯罪的,改变定性为黑恶势力案件12人。三是坚持从快从严惩治。办理自治区公检法挂牌督办的涉黑第一案——“新某社”苏斌成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①,审查逮捕阶段从受理到审结仅用3天时间即完成1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13个罪名的19起犯罪事实和证据的审查。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告人苏斌成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强奸等罪被数罪并罚判处最高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被依法判处一年至十八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推动城区高质量发展。一是为金融、经济安全提供司法保障,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假冒注册商标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和金融诈骗案件56件142人,审查起诉40件82人,切实维护金融稳定和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快速批捕“云联”等网络传销犯罪嫌疑人4人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受害人数90多人的方谦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重大案件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座谈会,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共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5件32人。二是立足司法办案,着力打好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件16人。与相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开展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了生猪屠宰场排污、医疗污水排放、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建设工地扬尘治理等涉及大气、水污染、危险废物污染和破坏土地、矿产资源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办理的电动车废弃铅蓄电池非法回收行政公益诉讼一案④,引起南宁市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全市电动车废弃铅蓄电池规范回收工作。三是发挥检察环节“反腐”职能,助推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理涉及扶贫领域或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对在农村民生领域收受贿赂的犯罪嫌疑人乐某温作出逮捕决定。坚决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划转编制9名,实际转隶9人,占编20%。积极构建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制度推进纪法衔接工作机制,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办结自侦部门转隶前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2人,依法起诉自治区人民医院原院长张法灿受贿1200多万元大要案。

二、突出办案职能,助推“平安良庆”建设

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积极开展禁毒专项攻坚工作,共批捕毒品犯罪案件70件85人,起诉72件83人。主动延伸司法办案效果,深入校园开展青少年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深入良庆镇等城区重点整治镇街道,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积极参与禁毒“两打两控”、严打整治、普法宣传、预防教育等禁毒综合治理,巩固禁毒斗争成果。

严厉打击传销犯罪。批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36件97人,提起公诉21件64人。如承办检察官在5天内完成对丁某前等50人的18.720”特大传销专案审查逮捕工作,依法对其中39名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依法快诉张晓青、林士萍等19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⑤。延伸办案职能,针对城区传销人员泛滥、“窝点”分散、组织严密、隐蔽性强、传销花样翻新等特点,深入开展调研,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提出精准打击、综合治理的工作建议。

严惩暴力和侵财犯罪。共批捕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两抢一盗”等侵犯公民人身及财产的暴力和侵财犯罪案件127件166人,提起公诉174件233人依法快捕快诉驾驶汽车强行劫停他人车辆,使用暴力抢劫他人十几万元财物的左志锐、丁川等5人抢劫案,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一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职能,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审查逮捕涉及未成年犯罪案件23件58人,审查起诉25件63人。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与柳州市柳北区检察院创新设立南宁首个跨市失足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协助机制⑦,得到律师及未成年人家属赞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全覆盖活动,院领导分别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并为学生授课。一年来,先后送法进22所中小学校园,接受法治教育师生达5000多人。2018年5月,成功承办了自治区院、自治区教育厅举办的广西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良庆区巡讲活动,得到城区党委和社会各界好评。

践行“枫桥经验”,坚持在办案中有效化解矛盾。坚持办案的社会效果,注重化解矛盾纠纷。对邻里纠纷家庭琐事引发的轻伤犯罪、罪行较轻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等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方谅解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27人,不起诉42人。如在办理农某某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既及时给予贫困的被害方提供救助金、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措施,又调和双方的尖锐矛盾,促成刑事和解,此案,被评为南宁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精品案件。积极发挥侦监、公诉、民行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对城区一些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网吧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等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件。全面推行律师参与化解涉诉涉法信访,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入驻中心值班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第三方服务,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年内,我院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82件,及时给予3件刑事案件被害人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

三、突出检察监督,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始终保持对侦查、审判监督的韧劲,监督刑事诉讼活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和办案违法等问题。一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64人、撤案2件2人、纠正漏捕27人、纠正漏诉18人和漏罪36起、纠正违法52件。50件羁押案件进行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39件。坚持有错必纠、疑罪从无,因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88人,因犯罪情节轻微和证据不足不起诉68人。对法院作出的判决,认为法律适用错误、量刑畸轻的3件刑事案件提出抗诉。对在社区接受矫正的132名服刑人员主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积极开展刑事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对财产刑执行案件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系统案件档案。

做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在工作中坚持检察监督与支持并重,努力实现多赢共赢的效果。发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检察建议3件,对裁判正确的,主动做好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不支持监督申请和终结审查共6件。积极配合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快捕快诉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犯罪案件22人,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

做实检察公益诉讼。一是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形成内联外合的工作新机制。向党委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召开了行政执法和公益诉讼联席会或座谈会,与城区监察委、农林水、食药监等部门签订了行政公益诉讼工作联动或协作配合工作意见,从社会各行业聘任公益诉讼网格联络员20名,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发挥诉前程序作用,促进双赢多赢共赢。为助推“健康中国”战略,与城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相互支持配合,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发出幼儿园食品安全和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迅速开展了“净网”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了34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全覆盖检查了城区内66家幼儿园和122家幼儿看护点的食品安全情况,以责令整改、立案调查等行政措施督促问题幼儿园整改落实,取得了“办理一案,规范一条线”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该案获得最高检在《检察日报》作专题报道,被评为南宁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件。三是打造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年内,共向群众专题宣传9次,在城区镇、街道公共区域共设置了12块宣传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送民行检察宣传手册320份,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有2件是城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线索并决定立案。

四、突出司法改革,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

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实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⑧,在刑事检察业务中设立职务犯罪、涉众型犯罪、毒品犯罪、“三大攻坚战”等新型专业化办案团队5个,共办理了专案或此类案149件

完善检察权运行体系建设。出台了《健全检察委员会运行机制的意见(试行)》、《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缩小案件提交检察委员会决定的范围,确保“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司法责任制落地见效。落实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化,初步建立了体现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为基本内容的业绩考评办法和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建立了办案部门以案定额、以职定额和业绩考评末位淘汰的员额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员额检察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加强服务司法体制改革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投入900多万元,建成占地约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监督评议、检察宣传等综合性服务功能为一体,线上线下联动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为服务群众新窗口,涵盖了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集中受理与管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等13项便民、利民具体事项,人民群众也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服务热线、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任何一种渠道,享受到 “一站式”的检察服务。

五、突出内外监督制约,提升检察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年内,院领导带队深入各人大代表团征求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14条意见和建议在工作中加以整改。2018年5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参加 “关爱祖国未来,致力守护成长”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11月邀请市、城区两级人大代表参加“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主题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通报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使代表委员们全方位了解检察、监督检察

建立了以案件集中管理为枢纽,自我管理和政治监察督查为支撑的内部监管机制。年内,在抓好案件出入口集中管理的同时,坚持实时动态监控办案流程和每月定期专项监控,及时通报结果并督促检察官整改办案不规范问题66个,随机抽查81件案件评查其质量,将评查结果计入检察官业绩档案。

强化检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88条,生效法律文书39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2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4件拟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评议程序,接受人民监督。注重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依法听取辩护意见,办理律师申请各类事项33件次,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查阅案件服务680件次

六、突出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素质

坚定不移地加强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全体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砥砺奋进。深入开展 “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建设和新发展”活动,先后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重庆大学、湖南大学开设全员素能培训班。着力实施文化育检,被市级、自治区、国家级刊物或媒体采用的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以及信息宣传报道共100余篇,被评为南宁市检察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持续深入实施“三大提升工程”⑨,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培育专业优秀人才。一年来,共有36个集体或个人受到市级以上的表彰一名检察官荣获全区检察业务能手称号, 4个专业办案团队办理的5件案件被评为南宁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精品案件或优秀案件

全面加强和规范党支部建设,创建模范型机关。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顺利完成新一届的党支部换届选举。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根本遵循,强化学习党纪党规,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高度融合,使“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党组“两个主体”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深入推进“五查五整顿”专项活动,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上级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违反工作纪律、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等反面典型案例的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加强执法督查,纠正干警执法不规范、会议着装不规范、上班迟到等问题;重点开展了涉案财物清理和取保候审报备审查等自查自纠,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年来,干警没有因违法违纪及作风不实受群众举报、被查处的情况,保持了连续十三年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各位代表,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城区党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城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城区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城区检察院工作的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在办案理念上,少数检察人员在办案中缺乏系统思维,不能完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是在检察作为担当上,法律监督仍然存在短板。三是在工作机制上,检察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不够高,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完善。四是在司法办案能力上,办理新业态新形式犯罪的专业化能力亟待提升。五是在“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信息化办案的能力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建议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城区工作大局和打好“三大攻坚战”,围绕群众所呼所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城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二、履职尽责讲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继续坚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是继续服务保障城区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深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更好地担当起环境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查办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活动,主动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让企业家在城区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依法惩治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如期完成。三是继续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聚焦主业强监督,守护人民群众对公正正义的期待

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做优做强做精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努力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勇于创新抓改革,提升司法办案水平

进一步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官权力清单、监督制约和考核评价机制等配套性改革措施,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全面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积极构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速裁程序等办案机制常态化,构建与监察委办案程序协作机制,保持反腐肃纪的高压态势。

五、内外兼修重自强,筑牢发展根基

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要求,抓好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推进“三大提升工程”建设和智慧型检察机关建设。要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我们决心在城区党委坚强领导下,把握机遇,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为实施“一核二区三带”发展战略,善做善成,在“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新征程中不懈奋斗。

 

 

 

 

 

 

 

 


《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①.自治区公检法挂牌督办的涉黑第一案——“新某社”苏斌成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17年,被告人苏斌成建立一个名为“新某社”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发展了周永健、黄如泉、吴坤、苏乃逵、刘俊成等人成为该组织成员。苏斌成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新某社”的老大,黄如泉为“新某社”的“执行官”。其他成员按权力大小分为一级骨干成员和二级骨干成员。该组织成员在苏斌成的组织、指挥下,非法制造枪支10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以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暴力追债、诈骗、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方式攫取经济利益,有组织的实施了1起抢劫、5起强奸、多起开设赌场、1起组织卖淫、1起强迫卖淫、2起聚众斗殴、2起诈骗、1起非法拘禁、1起敲诈勒索等多次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干扰、破坏群众的正常生活,对当地的社会秩序、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破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城区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一举捣毁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团伙。

②. “云联惠”网络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2014年1月,黄明等人在广州市注册成立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黄明等人通过运营“云联商城”,利用消费返利、层级计酬及发展代理公司的奖励模式研发新的“消费全返”传销模式,引诱参与会员继续发展他人注册会员加入,并可交钱晋升会员等级,从而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型的组织结构,云联惠公司在计算机系统设定相关规则,计算和给付参与人员继续发展他人加入的报酬。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全国发展会员共计8962017个,其中普通会员7691704个、金钻会员182030个、铂钻会员1088283个,“云联惠”系统的会员上下层级架构一共有119层,共有1532个代理公司,商城订单与线下订单总笔数为54064561笔,订单金额总和为313503658713.81元。经审查,在良庆城区的“云联惠”铂钻会员何永健、马小云、陆节德、杨泽华对云联惠网络传销组织的发展壮大起到组织、领导的重要作用,本院依法对四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③.方谦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方谦创以投资、公司资金周转为由,以给付高息为诱饵,利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的90多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7000多万元。方谦创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于2018年4月24日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方谦创作为父亲,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不顾家庭家风教育,把儿子和女儿也引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犯罪道路。目前儿子方某石和女儿方某英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④. 电动自行车废弃铅蓄电池行政公益诉讼案:电动自行车废弃铅蓄电池含有的铅、镉、镍等重金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对人体及生态环境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废弃铅蓄电池长期暴露在环境中,电池外壳会慢慢的腐蚀而破损,导致重金属与酸、碱等泄漏,如保存不当,电解液渗入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其带来的污染具有周期长、隐蔽性大、影响严重等特点。这些有毒物质通过各种途径一旦进入人体,长期积蓄难以排出,会损害人的神经系统、造血功能和骨骼,干扰肾功能、生殖功能,容易使人慢性中毒、瘫痪,甚至致癌。废旧电池的私人处理不规范,小再生铅厂一般只收购含铅的电池板,电池中的废酸被直接倒掉,这不仅浪费能源,而且会引发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问题。我院在履职中发现城区内从事电动车废弃铅蓄电池收集活动的部分经营单位,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经营, “以旧换新”的废旧电池去向不明晰,致使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遂依法立案办理了该行政公益诉讼案。

⑤.张晓青、林士萍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该案系南宁市“16.414”特大传销专案系列案之一。被告人张晓青(女,浙江省乐清市人)、马云飞(男,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人)、林士萍(女,浙江台州市人)出资加入“消费投资”行业,形成了以张晓青、马云飞、林士萍、李小启明等人为首的传销体系,该传销组织谎称得到国家暗中支持,在南宁市打着“开发北部湾”“西部大开发”“消费投资”等旗号,通过鼓吹高额返利等方式欺骗民众,其传销组织体系发展的下线人员超过1200人,目前已冻结涉案资金2970多万元,查封涉案8处房产及扣押10余部车辆,张晓青、马云飞、林士萍等19名被告人在该传销组织中起到操纵、策划、管理、宣传、培训、协调等重要的组织、领导作用。张晓青、马云飞、林士萍等19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1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依法判处19名被告人五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⑥.左志锐、丁川等5人抢劫案:左志锐、丁川、魏鑫蕊、王健全、郭鸿飞五人在南宁市某贷款公司从事追债工作,因丁川、王健全曾加入过传销组织,认为在南宁市大沙田一带的外地车牌的豪车都是传销老总,就算劫取他们的财物也不敢报警,五人经过合谋后分别于2018310日、2018425日挟持了一辆宝马车和一辆奥迪车,通过暴力逼迫车主说出身上的银行卡密码并取款,强行拿走被害人身上的手表、手链等贵重物品,并将被害人姜某的宝马车辆拿去抵押,两次共抢劫226557元。本院依法快捕快诉之后,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以暴力、胁迫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判处5名被告人十一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⑦.失足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协助机制:是指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发生地与经常居住地、学校所在地不一致时,由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就近进行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考察、帮扶、帮教、心理疏导等后续帮教救助工作。2018年4月27日,我院与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异地协助机制的协议》,跨区域协作,将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被害人后续救助纳入异地协助机制范围,开创了南宁市失足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协助机制的先河。

⑧.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制度。该制度是检察院为了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推行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直接体现。

⑨.“三大提升工程”:为了主动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为期三年的检察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工程,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期间首府检察工作的发展重点和提升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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