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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21日在南宁市良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次会议上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祥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城区第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新进步。年内,自治区院遴选2名检察官参加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我院1名检察官荣获“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称号。反渎工作获自治区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反贪部门1个案件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十大”反贪“精品案件”。公诉部门2个案件入选全市检察院优秀公诉庭,成为全市入选最多的基层院之一。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民生民利

我们紧紧围绕服务城区“两区一带”的工作大局,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用心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

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等政府投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共参加监标活动54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检察建议10份,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坚持正本清源,开展行贿档案查询服务4480次,同比上升142.7%,坚决杜绝“不良记录者”进入招投标市场,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监督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的征地拆迁、重大项目落实等各项工作,共对开发建设的征地拆迁等行政行为进行监督10多次,及时纠正违法行为10多起,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化解各种矛盾20多起。加强打击侵犯辖区内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共快捕快诉盗窃企业财产和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犯罪嫌疑人21人。坚决遏制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依法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共批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嫌疑人24人,移送起诉40人。积极参与“美丽良庆”建设,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共处理了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人。

扎实推进“平安良庆”建设。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重点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涉众、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黄、赌、毒犯罪。2015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94件372人,同比下降0.34%和7.23%,案件办结率为99.4%;提起公诉303件401人,同比下降15.3%和20.1%,办结率为94.6%。二是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公开听证等制度,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矛盾,有效修复社会关系26名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了不批捕决定,对27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了不起诉决定,共促成刑事和解案件6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4件刑事案件中的4名被害人提供18000元救助,解决了被害人的燃眉之急;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涉罪作出批捕的2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充分利用提审和法定代理人在场等法定程序开展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和亲情谈话活动,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对涉罪的30名未成年人案件审查起诉实行专人负责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法制教育、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有效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感化、教育、挽救和保护工作。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推进涉诉涉法信访改革,建立了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信访渠道,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巡访、公开联合接访和检察长接访工作,共受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线索51件,接待群众来访115人,开展检察长接待来访值班日活动49次,办理刑事申诉立案复查3件;认真参与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10件;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认真开展信访风险和社会不稳定因素评估,对存在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制作应急预案,随案移送起诉,没有发生因工作不当而引发的越级上访或矛盾激化案件。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决策部署,惩治、预防两手抓,为辖区营造清风正气的环境。

突出重点,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工程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贪污贿赂犯罪。2015年共立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1件11人,其中查办大要案10件10人,直接参与办理了上级院指定管辖和异地管辖的自治区重大反腐系列案,立查大要案数同比上升71.4%。在查处的大要案中,查办的吴某行贿一案,挖出了15名厅、处级领导干部收受贿赂系列案,为上级院查办自治区重大的一系列反腐“窝案、串案”提供了有力支持,得到自治区院、市院的充分肯定。本院在查办的受贿案中领导级别高,涉及处级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5人,查办了受贿金额巨大的黄某等正处级领导干部。

深挖线索,部署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认真落实上级院反馈的意见,开展严查工程领域等行业系列腐败专项行动,立查涉及上述领域职务犯罪4件4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法分子为谋取不当利益、行贿腐蚀干部的问题,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查行贿犯罪6件6人,同比上升20%。针对群众反映“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了何某滥用职权犯罪行为。

积极推进职务犯罪侦查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要求,面对人员少、任务重的现实,在人员调配上实现“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联合办案”的“大侦查”格局,在侦查模式上实行信息化依托、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的“五化”侦查模式,不断规范侦查行为,提高取证能力和证据质量。如在查办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及与其有关联的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的窝案中,涉案犯罪嫌疑人6人,调配自侦部门干警和上级检察机关一起联合办案,使案件得以快速突破侦结。

紧密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机统一,更加科学有效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惩防腐败体系的建设。2015年,与城区工商联、五象供电局等单位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共建体,深入城区相关单位开展预防调查4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份,撰写案例分析7篇,结合办案,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0份;组织城区乡镇、开发区以及城区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到良庆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2批次,到辖区单位、社区、企业、学校等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共58场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我们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监督。

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监督的职能。认真落实“两高”和公安部部署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依法对4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老赖”立案监督;深入开展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对辖区内派出所的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活动,积极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人,纠正侦查机关立案不当11人,纠正漏捕12人,追加起诉遗漏被告人23人和追加遗漏罪行37起;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审查处理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8件,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10件,均获采纳。

依法保障人权,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把关力度,坚持疑罪从无原则,对58名犯罪嫌疑人因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不予批准逮捕,对12名因不构成犯罪和证据存疑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依法对本辖区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活动、派出所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等监外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2015年开展了4次全面检察监督活动,发现并纠正虚管20人次,书面或口头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情形22人次,发现并监督将一名违法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促进了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和检察公信力

我们紧紧围绕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目标,突出自己特色,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创新载体,培养敬业氛围。“党建带队建”为载体,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精心打造“良庆检察文化”品牌,探索建立以“党建带队建、文化聚人心、工作升级版”的基层队伍建设新格局,大力弘扬和不断丰富“全国优秀公诉团队”一团火精神,在全院干警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与学习氛围。2015年建成全市检察系统首个基层检察院史馆,机关党建工作被作为城区党委党建工作现场会点之一,获城区党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2015年共有7个集体获自治区级、市级表彰,队伍涌现20名全国、自治区、市和城区级先进典型, 7人(次)参加区院和市院的各种业务竞赛获得荣誉。

狠抓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严明队伍纪律。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引导检察干警严明政治、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严格执行两高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纯洁检察干警的生活圈、朋友圈重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立足岗位,全面排查2013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查摆出不规范的司法行为30个,对涉及到的办案人员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并逐一落实,切实从严治检。

五、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全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制度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15年开通了本院的微信、微博平台和门户网站,接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程序性信息767件,公开法律文书178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8件,依托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全程、统一、适时、动态的监督,发出办案期限预警85次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对公诉简易程序案件实行“表格菜单式”审查报告制度,履行好对犯罪的追诉职能;进一步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积极回应“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质疑,由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人民监督员。

六、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完善并落实领导走访代表制度,采取登门拜访、座谈、电话、短信、邀请视察和评议等方式,听取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一一落实整改;为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订购检察报刊和送阅院编情况反映,方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新闻媒体报道工作动态等多种形式,拓宽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良庆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一是警力不足,人少案多的矛盾仍无法根本解决,人才流失、人才断档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业务岗位缺员无法及时补充;二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检察人员的司法不规范问题仍一定程度上存在;三是法律监督水平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创新性解决法律监督重大难题的方法不够多;四是检察业务整体发展不平衡,一些业务工作如诉讼监督、侦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效率等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也恳请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强监督,给予支持帮助。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2016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各级检察长会议及本次会议精神,坚持以创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立足于城区建设“两区一带”的工作大局,科学谋划“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维护城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是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依托,为城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头等任务,加大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打击辖区内的传销、赌博和毒品犯罪活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抓好息诉罢访和司法救助工作,促进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坚持以反腐倡廉为己任,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惩戒腐败的高压态势,依法惩处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征地拆迁、涉及民生、发生在群众身边、十八大以来仍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案件。依托查办案件,积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探索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新途径,促进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

三是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确实维护司法公正。牢固树立监督是“主业”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杜绝冤假错案。探索开展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认真研究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着力破解监督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推进民事行政法律监督上新台阶。积极探索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和实际行动。

四是坚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我们将切实按照四中、五中全会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特别是配合市院及有关部门开展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完善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的工作,继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检务公开制度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五是坚持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提高信息化水平,为检察业务提供物质保障。积极顺应“互联网+检察”形势需求,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规范化和技术信息化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建成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大楼,整合控申、案管等部门职能和工作场所,实现综合检察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完成检察机关派驻大塘乡镇检察室的立项、征地等前期建设工作;继续完善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综合办公系统等信息化建设,把信息技术融入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各环节,向科技要检力,以信息化促进检察规范化、正规化。

六是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继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整改落实,提升检察干警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严防“四风”反弹,筑牢严格公正执法的思想防线。加强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优先办理大要案、安排脱产学习、落实课题经费、开展岗位大练兵等途径,全面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开展检察文化宣传与教育,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努力开创检察各项工作新局面,为维护城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相关专有名词解释

1、“两区一带”是指服务五象新区开发建设、振兴良庆经济开发区、沿南北二级公路打造农旅结合综合产业示范带。

2、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积极主动地向被害人真诚悔罪、赔礼道歉,并愿意对被害人给予经济损失赔偿,在取得被害人谅解后,在司法机关或专业法律人员主持下,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给予其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3、检调对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及涉检信访案件过程中,将执法办案与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依托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促进当事人就案件中的民事责任和解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4、公开听证即公开听证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对部分案件采取公开、直接听证形式,给予当事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等提出证据、发表各方意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判,依法作出相关决定的程序。

5、“捕诉监防”一体化是指,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或小组的检察官每接手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就要负责该案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犯罪预防、教育挽救工作,实现专人审查、全程办理的一种执法办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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