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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123日在良庆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祥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城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3年,在区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民生检察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更加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努力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着力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的新良庆这个目标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经济犯罪,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批捕诈骗经济犯罪案件129件188人。认真开展服务“五走进”活动,深入五象新区建设领域、电力系统开展法律服务,协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制度,保障国有资产和公共投资安全。积极投身“美丽良庆·清洁乡村”活动,出动干警1037人(次)、车辆310辆(次),投入经费近5万元,深入责任区和帮扶村开展清洁活动,并注重做好宣传,让辖区群众转变观念,革除陋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创良庆美丽家园。

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案件,重点打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侵犯公民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全年共审查起诉该类案件192件289人,占受案总数(356件526人)的53.93%和54.9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批捕使用工业原料泡制鸡爪、鸭掌等食品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张春东等24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6人

重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的司法保护,通过走访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发现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案件,支持他们起诉并得到法院的支持,办理该类案件6件。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金8000元,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良庆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的新期待,突出打击重点,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推进平安良庆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受理移送审查批捕案件352件512人,同比增长28%和29%,经审查,批准逮捕307件421人,不捕45件9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56件526人,同比增长41%和49%;经审查,提起公诉334件477人,不起诉16件28人;收到法院有罪生效判决257件355人,有罪判决率100%。

更加注重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受理审查起诉后,做出相对不起诉12件23人;完善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13人适用检调对接达成刑事和解作不起诉处理,如对奚某、潘某等8人故意毁坏财物案进行刑事和解,不仅使被害人的损失得到赔偿,还促使5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推行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答疑说理,促使当事人消除疑惑、及时息诉。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现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探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案起诉、案后帮教等制度,加强教育、感化和挽救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打击传销等专项斗争,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混乱地区的集中整治,促进立体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27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依法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件实行公开听证、点名约访、领导包案,受理群众控告申诉31件,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40余人。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行电话举报、网上举报,完善和落实实名举报答复、举报人保护、举报奖励等制度。强化办案风险评估及时消除因案件引发的不稳定因素。

、坚持惩防并举,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新期待,重点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更加注重预防,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加强举报中心建设,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的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强对查办重大复杂案件的统一组织、指挥,严格规范强制措施适用,提高反贪污贿赂工作水平。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5件16人,立案侦查征地拆迁、电力、农林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侦结移送起诉7件7人,获法院有罪判决案件8件9人。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如查处的电力系统窝串案5件5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该系列案的侦办得到上级检察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在社会上反响良好。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和高检院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要求,加强本院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以争创优质案、精品案为目标,围绕五象新区建设,重点查办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3件3人,立案侦查3件3人,均为五象新区征地拆迁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已全部侦结移送起诉,结案率100%。去年立查今年获有罪判决的案件4件4人,全部为重、特大案件。侦办的良庆经济开发区片区征地拆迁工作组、陈欧某玩忽职守、受贿案件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十大精品案件”。通过侦办职务犯罪,进而严厉打击采取各种手段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的行为,共批捕此类案件15件20人,有效遏制了“抢种”、“乱种”房屋等违法现象,推动五象新区征地拆迁工作有序进行。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双查双建”延伸执法为党委政府建言献策,2012年度预防报告获得党委、政府领导的批示并向全城区转发;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9次,与教育局等重点单位完成预防调查报告9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年内接受职务犯罪法律咨询56次;到辖区各单位、企业进行警示教育120次,受教育800人(次);为城区重点工程项目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85次;参与对城区回建办招投标工作的监督,涉及金额30多亿元;运用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实现辖区重点工程项目同步预防。1份检察建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第三届预防职务犯罪优质检察建议”。

、强化诉讼监督,推进法治良庆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严防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不应立案而立案、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量刑畸轻、以罚代刑等问题,年内依法立案监督7件9人(已获有罪判决6人),监督撤案7件10人;纠正漏捕16人(已获有罪判决13人);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20件28起;对侦查机关定性不准的案件改变定性7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

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执行工作的监督,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审查处理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39件;受理支持起诉案件6件,全部发出支持起诉书并得到法院支持。

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强化派驻检察室建设,就地受理控告申诉,为群众排忧解难。依法对辖区内负有社区矫正监管职责的15个单位、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核查监外执行人员109人,发现并纠正脱管、漏管17人(次),对存在脱管、漏管和对不规范监管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均得到及时整改;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情形共53起;发现执行机关在监管工作中存在执法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主管机关、执行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0份,均得到采纳。促进了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的开展。

、坚持强基固本,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把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来抓,努力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目前我院获评南宁市先锋示范单位,公诉科获城区先锋示范品牌命名,先后5人(次)获市、城区先锋示范岗;1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授予二等功,3名干警被南宁市检察院授予三等功;8名干警和1个集体被南宁市检察院给予嘉奖。

狠抓执法能力建设。以宣传弘扬全国优秀公诉团队“一团火”精神为契机,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庸懒散奢”,切实加强干警作风建设,3月开始,部署开展以整治“庸懒散奢”作风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建立廉政工作网络弘扬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的检察职业道德。

狠抓检察文化建设。完成了良庆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把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的教育作用和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深化预防宣传促进廉政文化建设。为进一步丰富检察文化生活,提高干警的身体、文化素质,增进沟通与交流,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开展检察文化建设方案,各种文体、调研活动按方案有序有效开展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书画、摄影等比赛,组建球队参加城区职工体育运动会,激发干警的集体荣誉感。为争创市级文明单位,积极配合城区精神文明办开展道德讲堂活动10次,不断提升干警自身素质和道德水平。

狠抓党支部建设。今年以来,我院党支部把服务各项检察工作、建强队伍贯穿于党组织建设的始终,带领全体党员争先创优,以争创党建示范单位为核心,以党建活动促进检察工作发展为目的,全面加强党支部工作建设,以党建促检建并收到良好效果。

、强化自身监督,推执法公信力建设

顺应人民群众对执法公信的新要求,强化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打造“阳光检务”,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通过定期报告、专项报告、邀请视察等形式,经常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事项。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认真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积极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2013年6月,城区人大信息宣传现场会在我院召开,会上我院做经验发言并获好评。同月,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代表旁听并书面评议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一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取得良好效果。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制度,邀请政协委员参加座谈、视察,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坚持和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化检务公开,坚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让社会各界走进检察机关,了解、监督检察工作。加强检察调研宣传工作,干警在区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16篇,发表理论文章13篇。在南宁市检察理论调研年会2篇文章获二等奖,1篇获三等奖。1篇案例分析在最高检主办的期刊杂志上发表。重视律师执业保障,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知情权、调查取证权。

更加注重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加强自身监督,建立和完善了以案件管理系统为中心的业务管理机制和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队伍管理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案件管理全面实现了“统一受理案件和录入案件信息、统一分流案件和流程监控管理、统一接收和管理赃证物、统一移交和移送案件”等职能。网上受理、网上流转、系统运用率达100%。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特别是新办案技术用房竣工投入使用,实现了良庆检察的跨越式发展,城区党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城区各部门和辖区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对帮助我们改进工作、解决困难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在此,我代表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惩治和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二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基础建设不完善,如大塘检察室与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案多人少矛盾更为突出,检察官人才流失,高素质专业人才短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主要安排

2014年,我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区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检察长会议的工作部署,结合城区实际,重点做好方面工作。

一是积极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更加关注民生,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

二是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城区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等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推进平安良庆建设。

三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依法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重点查办在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案件。继续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动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

四是加强和改进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依法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

五是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人才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赋予全国优秀公诉团队“一团火”精神新的内涵,发挥典型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是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高效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民意收集、研究、采纳、回应机制,注重运用新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宜居、美丽的新良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刑事被害人救助:指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有关机构给予一定的物质和非物质的补助,彰显人性关怀,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2、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一种决定。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不起诉制度分为以下三种:⑴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⑵相对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时,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此条件下,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起诉决定。⑶存疑不起诉。经过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3、刑事和解:“刑事案件和解”的简称,指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要求或者同意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的案件,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不批捕、不起诉,或者建议人民法院从宽处理。

4、办案风险评估:指检察机关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

5、双查双建:查案、查漏、建议、建言,即在查办涉及民生民利、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时,坚持把查办案件与查找“漏洞”结合起来,把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与向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言结合起来,形成“双查双建”的执法延伸机制。

6、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指检察机关以预防职务犯罪为目的的一种专项调查活动,主要是针对职务犯罪发生的实际状况或可能引发职务犯罪的隐患和风险,按照专门程序、使用专业方法和手段,查找职务犯罪发生发展的状况、成因、条件、隐患,分析其特点、规律、趋势,发现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的缺失、漏洞和风险,研究提出有效预防对策。

7、支持起诉:指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社区矫正: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执行刑罚,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9、派驻检察室:指针对当前基层社会矛盾纠纷面广、群众法律诉求量大、情况复杂的形势,检察机关拓宽群众工作渠道,在乡镇、社区设立检察室,派驻检察人员,接待群众来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和法律咨询,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开展法制教育等工作。

10、阳光检务:指检察机关向社会公布举报、控告的处理流程、内部各业务部门分工协作、处置反馈群众意见等处理程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检举权、监督权、建议权、批评权、参与权、知情权。

11、案件管理系统:指案件管理、程序服务系统软件,是为强化对案件办理各环节流程监控,构建前后相连、环环相扣的规范化流程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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