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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8-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521日在南宁市良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祥桐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良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城区检察院在城区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城区第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强化法律监督,建设过硬队伍,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76人(417件),提起公诉670人(459件),同比分别上升9.4%10.3%;办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147,提出刑事抗诉和提请民事抗诉获上级检察院支持4件;公益诉讼立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份。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联合授予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办理的苏斌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和温某某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分别入选2019年度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和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共有4个集体和19人次受到市级以上的表彰。

一、主动融入大局,为城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围绕城区党委决策部署,切实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融入,积极作为,充分发挥好检察护航作用。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重拳扫黑、除恶务尽。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恶案件48人,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恶案件711人。对利用犯罪手段霸占广西大志汇建材市场、欺压商户的陈孙福、孟峥宇等7人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批准逮捕二是坚持定性准确、办案规范。对2件案件依法不予认定涉黑恶案件,对侦查机关在办理涉恶案件取证不规范、程序违法等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三是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移送12条保护伞线索和31条黑恶犯罪线索。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延伸办案职能,发挥检察建议刚性作用。城区政府根据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 

主动担当,保障民生发展。一是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妨害信用卡管理等涉金融领域犯罪案件610人,摸排套路贷等案件线索2条,切实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13人,环境污染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助力城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脱贫攻坚帮扶一线,结对帮扶19户贫困户到2019年底全部实现脱贫。二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强化检察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各类危害市场经济发展的犯罪案件4367人,办理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各类案件2744人。精准适用法律,监督侦查机关对民营企业家温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撤销立案,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该案入选2019年广西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九个典型案例之一。联合城区工商联建立工作机制,将护航民营企业发展高度融入“四大检察”办案中。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注重提升未检案件质效,在全市检察机关未检案件质量评查中未检案件总体质量综合评定为优秀等次。同时为涉案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60人次,开展职专学校、检察、家长三合一帮教模式,如让有上学愿望的附条件不起诉人梁某某进入广西轻工技师学院开展为期一年的学习帮教考察,开启其新的人生;对被性侵的被害未成年人开展司法救助和心理咨询,让被害人重新树立生活的勇气与信心。与教育部门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一名干警入选“广西法治进校园巡讲团”,两名干警入选“南宁市法治进校园巡讲团”,完成一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宣传片《未检前行、守护希望》和4堂法治教育精品课程,进行法治宣传35场次。

牢记维稳责任,为平安、法治良庆建设提供“检察方案”。履行好捕诉职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积极投入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攻坚战活动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批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4199人,批捕率(件)100%,提起公诉36130人,起诉率(件)97.3%二是严厉打击黄赌毒犯罪,净化社会风气,批捕涉黄赌毒犯罪93116人,提起公诉97130人。三是严惩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侵人身侵财犯罪案件169201人,提起公诉169216人。四是主动衔接,增强反腐合力。围绕反腐败工作大局,在体制、机制上主动对接监察体制改革。依法起诉监察委移送的22人职务犯罪案件,向监察委移送涉黑恶保护伞线索12条,通报移送党员领导干部违法犯罪案情10件。五是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办理李某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审查逮捕案中,督促犯罪嫌疑人向24名农民工支付了28万元的劳动报酬,促双方和解。一年来,对已达成刑事和解、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不批捕40人,不起诉62人,减少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37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认罪悔罪得到从宽处理。对12名家庭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85000元,彰显了检察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主动约访、律师参与等方式,完善涉检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22件次,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3个月内办结答复率100%

二、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办案新理念,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立案658人,监督撤案33人,纠正漏捕漏诉75人,提出刑事抗诉11人,纠正侦查取证不规范等情形51件次,43件正在羁押案件进行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8件,采纳率100%坚持疑罪从无,因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不捕不诉103人,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认真贯彻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行使侦查权,初查2条司法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对本辖区罪犯社区矫正与监管活动开展检察监督活动3。依法依规审查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报请特赦部分社区服刑罪犯的建议,并出具特赦检察意见77人。

做强民事检察。坚持把裁判结果监督作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心,准确把握抗诉标准,对韦某不服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诉,依法查证后认为法院对案件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提请上级院提出抗诉。扎实开展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9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进法院执行异议案件办理程序的规范。积极探索民事审判人员深层次违法监督和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初查线索2条。

做好公益诉讼。一是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均能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二是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生活、建筑垃圾乱堆放及洗车店污水乱排放的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件。三是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办案新领域。在喜迎70周年国庆之际,办理了全区首例国旗保护监督案,获得自治区检察院充分肯定。四是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活动,对2018年已办理的9件公益诉讼案重点排查诉前程序是否存在虚假整改、纠正违法不实、事后反弹回潮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三、深化检察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构建了10个以检察官为核心、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完善了自动分案和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院领导办案、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制度化常态化,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322件。二是构建了以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等为重点内容的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列入业绩考评办法和绩效奖金分配办法。全年刑事案件案-件比11.64,优于全市平均水平。三是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引导检察官发挥主导责任,把每一个办案环节做到极致,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采纳率为100%,无撤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主动协调城区法院、公安、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构建辖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作机制,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参与作用,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案298383人,占比58.2%50.1%,提出量刑建议获采纳率90.8%,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检察公信力和检察质效进一步提升。

接受人民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办好人大常委会转交的群众信访事项,认真研究落实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7条意见建议。向城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未检、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主动向政协、工商联通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近100名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走近检察官。坚持以公开促公正,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55条,生效法律文书277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3篇。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执业权利,主动听取律师执业诉求,依法满足律师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与城区司法局会签值班律师工作纪要,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加强检媒互动,通过“两微一端”等平台传递检察好声音,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四、聚焦守初心、担使命,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学习强教育,提升队伍能力。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党内法规条例,到高校开设全院干警综合素能培训班,利用“学习强国”和“检答网”平台,抓好干警自学。积极开展各种业务竞赛和精品案件、法律文书、优秀公诉庭评选活动,提升自身履职能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党员干警重温入党誓词、传习红色家书、过政治生日,推动主题教育见行见效。

政治建检、从严治检。坚决落实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结合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和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自查自纠。落实中央有关过问、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等制度规定,保证公正执法。强化日常纪律作风检查,强化“一岗双责”、廉政谈话机制。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规范院党支部建设,党员集中活动日、“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实现常态化。不断丰富党员集中活动日的内容形式,有效促进党建与检察业务高度融合。

持续推进“三大提升工程”建设一是持续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完成了远程庭审室、提讯室建设、检察文化载体工程建设,添置了一批适应扫黑除恶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需求的办公设备。二是以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问题为导向,充分利用统一业务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和广西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监督管理平台,对正在办理的案件开展流程监控,促进办案规范化。三是党建引领,提升干警素能。深化文化兴检战略,营造浓厚检察文化氛围,加快建设一院一馆一廊两基地两中心”为载体的检察文化体系。结合检察文化内容,开展业务标兵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组建各种兴趣爱好小组5个,开办了“微讲堂”平台和读书沙龙,编发了《良庆检察》(季刊),讲好检察故事,丰富检察文化的内容与形式,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城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上级检察机关和城区党委正确领导,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城区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城区各党政军机关、社会各界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城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到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方面与党中央要求还存在差距,主动深入学习、系统学习不够。二是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还有待加强;三是检察各项工作开展与成效不平衡,重刑轻民的现象仍然存在。四是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深挖彻查“保护伞”、“打财断血”和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有待加强提高。五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不足,我们一定持续努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城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城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推进城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担当,为实现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护航疫情防控常态化和城区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对标城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努力为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法治保障。一是依法科学应对疫情防控,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疫情刑事犯罪,妥善处理涉及疫情矛盾纠纷,积极推动源头治理。二是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三是持续服务城区“三大攻坚战”,找准检察服务保障切入点,依法打击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四是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把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结合好。既要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做到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又要有力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二)以更实的举措持续推进社会治理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检察工作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及时反映社会管理漏洞,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深入村屯、社区、企业、校园等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更加自觉落实好人民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规定,把释法说理工作贯穿接访、办案全过程。进一步强化检察业务数据定期依法公开,让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

(三)以更新的司法理念引领“四大检察”创新发展

一是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着力稳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二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进一步树立少捕慎诉理念,进一步降低逮捕率、审前羁押率,处理好捕、诉与监督的关系。三是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切实补强民事、行政检察短板,发挥类案指导作用,力求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四是积极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更好地担当起维护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推动各项检察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四)以更强的决心持续深化检察改革

聚焦主责主业,继续深化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机制建设,着力构建一站式、全要素、即时性的执法监督管理新模式。着力健全司法权监督制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意见》,积极构建科学高效检察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落实落细。贯彻执行《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强化检察官的主导责任,推动律师辩护全覆盖,健全完善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全面落实检察官考评办法,压实-件比责任,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五)以更高的标准持续打造过硬队伍

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主动报告和改进工作,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持续推进“三大提升工程”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六)以更大的力度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

深入推进政法跨部门信息化建设,提升智慧检务应用水平。继续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司法服务网络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检察公共服务。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

各位代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绘就了“中国之治”的宏伟蓝图,开辟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境界。新的一年,城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检察院和城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实现强首府战略,为确保良庆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一:

名词解释及相关用语说明

 

①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于2018327日在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要求。

②四大检察: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央“三定”方案,在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过程中,实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新的法律监督格局。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四大检察”第一次写进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一是刑事检察,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或不起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等;二是民事检察,监督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三是行政检察,对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公益诉讼,指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根据被诉对象不同,可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③陈孙福、孟峥宇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合同诈骗一案:201510月,被告人陈孙福、孟峥宇纠集被告人黄争杰等人组成恶势力,通过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行为,霸占广西大志汇建材市场,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该案作为涉黑涉恶案件,城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合同诈骗罪对陈孙福、孟峥宇提起公诉。

④温某某合同诈骗立案监督一案:20111014日,公安机关以温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2019813日,温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9826日,温某某的辩护律师到城区检察院反映温某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请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撤销该案。城区检察院受理后启动立案监督程序,依法开展调查核实,通过现场走访、查阅相关证据材料,向办案民警询问了解情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后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的立案理由不成立,认为该引水供水工程真实存在,合同签订后A公司有实际履约行为,工程未能开工建设系因报建环节出现问题导致,属于民事经济纠纷。2019929日,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通知书》。2019930日,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撤销案件并向温某某送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近年来,城区检察院认真落实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工商联联合开展的服务民营经济?°十百千万?±专项活动,强化对非公经济的保护,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办理每一起立案监督案件,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⑤一号检察建议:201810月,最高检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学生法治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编号为一号,故称“一号检察建议”。20193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报告了“一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项制度有利于推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体化制度化,有利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诉讼质量效率,有利于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201810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写入法律。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⑦检察建议:人民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提出检察建议,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及时将采纳检察建议的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主要包括再审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

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指根据最高检部署,检察机关改变以往刑事案件批捕和起诉由不同部门或者不同检察官分开办理、?°流水作业?±的模式,实行一类案件由一个部门或一个办案组负责,一件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个检察官一办到底,统一履行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这个变化是刑事检察工作的重大调整,主要目的是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升办案的质量和效率。

-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计算“案-件比”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各地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这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

    “三大提升工程”建设:为了主动适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实施为期三年的检察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检察队伍建设提升工程和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工程。

 

 

 

附件二:

2019年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荣誉展示

 

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日报社联合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获此荣誉,其中王艳同志还被评为2019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2.广西检察机关办公信息化自动化排名进入全区基层检察院前20名,获自治区检察院通报表扬(南宁市检察系统唯一进入前20名的基层检察院)。

3.苏斌成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4.温某某合同诈骗立案监督案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5.广西检察系统第十九届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调查报告类和案例论文类各1篇荣获优秀奖)。

6.获评2019年度南宁市检察系统先进单位。

7.获评南宁市检察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两年获此荣誉。期间,共21篇检察理论研究文章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共5篇调研论文获自治区级以上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业务分析优秀成果奖)。

8.全市检察机关未检案件总体质量综合评定荣获优秀等次。

9.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精品案件”“精品法律文书”奖(1个庭审获评“优秀公诉庭”、2个案件获评“精品案件”、2份法律文书获评精品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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